best365网页版登录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 2022-03-11 08:40: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人才培养环境,增强师生群众获得感、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宛观念能力作风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说“不”提级管理制度是best365网页版登录各行政处室、二级学院,在为师生群众服务时,要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遇到难以办理的事项逐步提高一个层级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同时做好跟踪问效,有效推动事项办理,确保“办不成的事”有人管、有人帮、能办成,确实办不成的有答复。

第三条  说“不”提级管理事项受理范围:

1.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各类服务师生事项;

2.权责清单及其他各类服务事项;

3.党委政府领导交办事项;

4.来访信访办理事项;

5.投诉和业务咨询事项等。

第四条  构建四级责任链条。构建“首问责任人——处室(学院)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主要校领导”四级责任链条,各级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逐级管理和审批说“不”事项,尽可能让问题在本级解决,减少问题上交。

第五条  学校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服务师生业务确定重点说“不”提级管理事项,并形成重点说“不”提级管理事项清单及四级责任链条名单,如有新增业务,需及时添加更新。(具体清单见附件1)

第六条  首问负责人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履行以下义务:

1.对符合法定规定、资料齐全,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应立即办理。

2.对手续、材料准备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对于超出自身职责范围或把握不准的事,不能简单说不能办,应逐级向上请示报告,被请示人要积极协调,跟踪督办,有效推动事项办理。

4.确因法律、政策不允许或客观条件不具备而不能办理的,原则上要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电话或书面回复,讲明办不成的原因。电话回复时要做好记录。

第七条  说“不”事项办理流程:

1.对于拟说“不”的事项,承办首问负责人填写《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说明说“不”理由,提交处室(学院)负责人审批;

2.处室(学院)负责人要综合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分管校领导审批;

3.分管校领导要组织审核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主要校领导最后审定:

4.主要领导要担当作为,统筹内部资源,对于能办的或克服困难能办的事,主动努力去办,确实不能办的,由首问负责人将说“不”理由及说“行”建议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

首问负责人、处室(学院)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担当本领,尽最大能力解决问题。

第八条  对涉及本处室(学院)或需要两个以上处室(学院)共同办理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首问负责处室(学院)牵头商定办理方案;对于经协商难以解决的,由首问责任处室(学院)提出可行性建议,提请分管校领导或主管校领导会商研究,直至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

第九条  各处室、二级学院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相关事项,认真做好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确保首问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限回复服务对象。

第十条  学校党委将对各处室和二级学院对说“不”提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发现违反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的,及时纠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导致当事人投诉或上访造成负面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各处室(学院)每季度汇总本部门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情况,填写《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汇总表》(附件3),于3、6、9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校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推动效能提升。

第十二条  学校将加强对各处室(学院)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发现违反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的,及时纠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导致当事人投诉或上访并对我校造成负面影响的,由学校调查处理,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行,今后根据试行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定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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