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1 21:00:0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71号)要求,现向全校征集优秀艺术作品参与本届展演活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生(包含五年制后两年)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三、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活动安排
结合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本届展演校内活动时间为2023年3月—2023年8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3月中旬至3月下旬)宣传阶段:各二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做好展演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4月至6月中旬)作品校内报送阶段:各二级学院按照各类作品的组别及作品类型按照报送要求于6月初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综合楼212A室);6月中旬开展校内集中评选,对艺术表演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进行评选,初步确定上报展演的节目和作品;完成省教育厅的中期检查。
第三阶段(7月至8月)作品审核及报送阶段:完成拟申报作品的修改完善、审核、录制、整理、汇总工作,并完成向省教育厅报送作品工作。
五、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可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3个;艺术作品5幅;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1个;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1篇。
人文艺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可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6个;艺术作品20幅;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1个;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1篇。
报送地点:综合楼212A室
联系人:张永昌
联系电话:13183310201
电子邮箱:nynzytw@126.com
附件:1.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共青团best365网页版登录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五种类别。
(一)集体项目
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戏剧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个人项目
声乐
声乐节目包括美声、民族、通俗三类唱法,自选一首作品演唱,自行安排钢琴伴奏人员,时间不超过5分钟。
器乐
自选一件乐器演奏可从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选择乐器自备,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舞蹈
舞蹈节目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自选一个舞蹈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戏曲
自选一个戏曲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朗诵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
×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4或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节目和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高校在组织校级展演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报送节目和作品总体比例。
各高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甲组、乙组比例为各50%,集体项目不低于70%,个人项目不超过30%。艺术表演节目。
报送数量在5个以上的高校,每个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须分别至少有1个节目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参加者、学生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二)格式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
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艺术作品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
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学生艺术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须在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教育平台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艺术作品原则上退还作者。
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并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
如存在虚假信息或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视觉艺术创作实践项目。
一、工作坊内容
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个项目开展活动。
(一)艺术与科技。基于信息时代和科技革命,用艺术形式助力科技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展示艺术与人工智能、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深度融合的探索实践。
(二)艺术与生活。展现艺术与生活融合,把艺术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用艺术创造美好生活,提升审美韵味、生活品位。展示美好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的设计制作等。
(三)艺术与美丽乡村。聚焦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展现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将艺术元素应用于乡村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展示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产品包装设计等。
(四)艺术与校园。用艺术美化校园,助力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引领学校审美品味,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校园文化创意创新实践,如校内环境设计、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报送的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设计思路和特色描述、展区设计方案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或MPG2格式)。历届已获奖工作坊不得重复申报。
三、组队与人员要求
以高校为单位组队,一队一坊,每队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7—9人,指导教师1—3人。
四、展示要求
入围参加全省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5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一定数量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 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
附件3
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省、一校、一院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美育改革创新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选题范围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展演活动重点围绕以下选题内容征集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三)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四)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六)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经验做法;
(七)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八)高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做法。
二、原则
(一)真实性 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 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要求
(一)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对齐,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间距设为0.5行。如有副标题需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
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New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二)报送方式
各高校要在广泛征集案例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校内案例评选,并按照规定数量推荐优秀案例报送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全省展演活动组委会将评选出优秀案例推荐至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