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best365网页版登录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各单位:

现将《best365网页版登录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推荐表

 

 

 

共青团best365网页版登录委员会

                                                                                 202323

 


best365网页版登录共青团推优入党

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推优”工作应在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指导下,具体由校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推优”工作应坚持统一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公开公正的原则,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发展28周岁以下优秀青年入党,要按照“两个一般”的原则,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所在单位团组织意见。

第二章  推荐对象及推荐条件

第五条  推荐对象团的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严格贯彻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对象。推荐对象应具有一年以上的团龄。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第六条  “推优”的具体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五)创先争优上先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作风良好,在“推优”的前一学期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或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一年级团员在入学当年第一学期,不受此条件限制,少数民族学生团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1.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模范团干、最美团支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学骨干、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优秀社团负责人荣誉;2.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各类活动竞赛奖项(团体奖项需为前三名成员);4.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5.为学校、学院或班级团支部做出其他突出贡献者;6.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表现突出者。

第七条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第八条  建立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机制,推动形成“3+1+1”的“推优”工作流程,分阶段强化团员培养教育,将团组织作用融入“推优”工作各环节。“3”是指团员被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前,团支部要开展1次理想信念教育、举办1场统一考试、进行1次团员教育评议。“1”是指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被列为党的发展对象前,团组织要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开展每半年一次的考察;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广泛听取意见,由“推优”大会产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最后一个“1”是指团员被列为党的重点发展对象后,团组织要安排本人结合学习心得讲1堂主题团课。

第九条  加大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学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十条  学院团总支依据学院党总支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根据学院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队伍规模及工作安排确定“推优”名额比例和具体时间,一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团总支团员人数的20%,“推优”人数及相关工作需报校团委备案。

第十一条  “推优”原则上一学期进行1次,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的团员需重新履行“推优”程序。

第十二条  推荐步骤

(一)各级团组织要通过理论学习、集体活动、个别谈心和学习小组等形式,向团员青年宣传党的基本知识和政治理念,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主动学习党团知识,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

(二)凡申请入党的团员,应向所在单位的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需经所在团支部“推优”工作程序进行推荐。

(三)团组织“推优”工作,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要求,配合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和培养,了解其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负责将情况和意见向党组织进行汇报,对具备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

(四)团支部须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推优”工作开展1周前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公布名单、介绍情况,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第十三条  “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主持人向全体参会团员传达有关“推优”工作精神,说明推荐要求,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创先争优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工作人员发放推荐选票,参会人员对照《党章》党员标准和本细则“推优”条件对“推优”对象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逐一进行民主评议,主持人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得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积极征求团员所在班级辅导员等相关老师、学院团总支负责老师的评价意见,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第十四条  “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推优”大会结束后,团支部需将进入考察环节的“推优”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前期意见征集情况、“推优”大会无记名投票及公示等情况书面向所在学院团总支报告。

第十六条  学院团总支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研究确定拟“推优”名单,指导团支部和辅导员填写《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优表》),《推优表》经校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学院团总支再向所在党支部推荐报送。

第十七条  二级党总支对确定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计划应当在1个月内向学院团总支通报传达,学院团总支向校团委报备。

第四章  工作实施

第十八条  “推优”工作要贯彻执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把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的优秀团学骨干和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原则,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增加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度。

第十九条  学院团总支要将“推优”工作列入团总支重要工作内容,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把“推优”工作作为各基层团支部重点工作项目,切实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重点做好对团支部书记的指导、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条  “推优”过程中,各级团组织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对其他人员将提请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  加强创新型团支部建设,鼓励思想政治类创新型团支部向所在学院团总支和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完善优化多途径“推优”工作机制。“推优”对象因专业变更、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推优表》及综合考察意见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校学生团员,28岁以下在职青年教工的“推优”工作,可根据实际,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的解释、修订权归属共青团best365网页版登录委员会。



共青团best365网页版登录委员会

2023年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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