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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馆人员和来馆读者应严格执行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共同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爱护图书馆内的公共设施和图书文献。严禁任何人随意挪动图书馆设施,禁止在图书馆书库、阅览室、过刊室等重点防范区域内堆放私人器具等杂物。

三、馆内的重要设施,如计算机、空调、服务器等设备的安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重要防范区域,如书库、阅览室、过刊室的安全,谁管理,谁负责。

四、禁止私自接电源、拉电线、随意拨动图书馆内电器开关,严格遵守用电规程,防止电器故障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五、除工作需要使用电器设备设施外,任何人都不得在馆内使用私带电器设备或违章用电,一经发现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禁止携带打火机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图书馆内。严禁在图书馆书库、阅览室、过刊室内吸烟、燃点纸屑。

七、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每天上班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完好;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必须关闭门窗和切断照明、空调、计算机等设施电源,并进行安全检查;平时经常检查室内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排除隐患,以防万一。

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事故发生。

九、有意外和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对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以及突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之中。

十、图书馆重点防范区域内门窗需采取防盗措施。

十一、图书馆重点防范区域内需按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放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并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十二、图书馆的消防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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