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在校生学年注册的通知

日期:2023-08-31 15:03:56 发布人:本站编辑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各二级学院、全体在校生:

根据学校安排,9月2日、3日全体在校生返校报到。为顺利完成2023年秋期在校生学年注册,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籍管理,现将在校生学年注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注册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

(一)第七条第四款:“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二)第十二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三)第三十条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二、注册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

三、注册时间

2023年9月2日-10月1日,一个月内注册完毕。

四、注册办法

(一)缴费注册

2023年秋季学期起,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令第41号的规定,实行缴费注册制。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学信网不予进行学年注册。未进行学年注册将严重影响学生学籍、学历等相关事宜,各二级学院、全体在校生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暂缓缴费注册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助学贷款,10月1日前由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暂缓缴费申请(详见附件2),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注册学籍。

2.自主择业退役士兵、退役复学学生等预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10月1日前由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暂缓缴费申请(详见附件2),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注册学籍。

(三)暂缓注册

因未缴费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需于10月1日前向二级学院提出暂缓注册申请(详见附件3),经审核批准后,由学生处在学信网将申请人学籍状态标注为“暂缓注册”。本学年暂缓注册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四)学生处、财务处将于10月份联合排查学生缴费注册情况。对于超期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同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全校予以通报。

(五)预办理休学、退学的学生,10月1日之前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3.暂缓注册申请.docx

附件2.暂缓缴费申请.docx

附件1.2023年秋期缴费注册流程.docx

附件4.XX学院退役复学入学暂缓缴费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5.XX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暂缓缴费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6.XX学院暂缓注册名单汇总表.docx


 

                           学生处     财务处

                          2023.08.29



联系邮箱: nzyxsc@nyca.edu.cn

联系电话: 0377-63393853

地址:南阳市雪枫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

Baidu
sogou